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河南407名被骗打工大学生从苏州脱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4:09  大河网-大河报
河南大学生在办理离职手续,受困苏州多日的他们得以顺利返校。 河南大学生在办理离职手续,受困苏州多日的他们得以顺利返校。

  □记者 周广现 李一川 实习生 王新昌 文 记者 杜小伟 图

  核心提示

  407名河南的大学生在苏州几家电脑公司打工,眼看该开学了,学生却无法正常离职返校。近两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起苏州市政府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重视。

  昨日,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派出多名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调查不规范使用大学生的情况。在劳动监察人员的协调下,几家电脑公司同意大学生自由办理离职申请,并立即审批。目前,厂方已向所有河南大学生下发了该通知。随后,一些大学生立即办理了离职手续,滞留苏州多日的他们最终得以顺利返校。

  最新进展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河南大学生得以顺利返乡

  昨日上午,记者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并通报情况,对方表示将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庆华指示该局劳动监察支队曹支队长派人到名硕、康硕等电脑公司进行调查,随即由劳动监察支队周副支队长带领工作人员到名硕、康硕等电脑公司进行调查。

  同时,记者再次来到名硕电脑公司。和联永硕集团苏州园区的一位张经理接待记者。她说,名硕和康硕都是和联永硕集团下边的子公司,她代表这几个公司向记者说明情况,该公司不存在不让实习大学生办理离职手续的事。

  张经理出示了一份河南大学生和该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让记者看,记者注意到该协议没有明确的实习期限,而且该协议是该企业和学生本人签订的。而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和学校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上必须清楚标明实习期限。

  就在她叙述的时候,平顶山学院的两名学生再次给记者打电话,说刚才找公司的“组长”提离职申请,组长还说:“说一百个理由也不会同意你们(离职)要求。”

  记者当即请这两名学生到会议室来,在会议室他们再次诉说了离职被拒绝的遭遇。

  在听完两名学生的讲述后,张经理给两人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当着记者的面给公司有关人员打电话,说立即通知所有河南的大学生。只要本人提出离职申请,就立即审批,让学生顺利离职。张经理同时告诉记者,这批大学生走后,他们2月份的工资由公司3月10日直接打到本人的工资卡上。

  昨天下午,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周副支队长告诉记者,为不影响学生学业,经他们协调,和联集团已经承诺,所有在该集团实习的大学生只要提出离职申请,都会立即得到审批。目前,已有部分学生提出了离职申请并得到批准。

  维权尴尬

  不属劳动法保护对象,大学生打工遇“法律空白”

  如今,大学生对打工热情很高,“打工热”在大学校园内迅速掀起,但随之而来的打工维权问题也凸现出来。

  “不少单位把我们大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有时候我们利益受损也只有忍气吞声。如被中介忽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受伤无法理赔……”不少有打工经历大学生说。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国庆证实说,每年暑期、寒假过后,经常有大学生来维权,大学生打工似乎成了劳动维权领域的一个“死角”。

  张国庆说,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维权时无法可依。从严格意义上讲,大学生校外工作不叫“打工”,只能叫“勤工俭学”。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假期打工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所以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适用民法,学生只能到法院进行起诉。”张国庆分析说,“然而,这样做成本高、进度慢,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另外,学生自身维权意识差,也是维权尴尬的重要原因。

  记者调查

  高校“招聘代理”易产生纠纷且维权困难

  “高薪聘工!”随着沿海地区用工荒的到来,不少招聘广告贴进了高校。对用工企业来说,能招到大学生从事流水线作业,不仅满足了用工需要,而且不需要签订合同,更不用为他们缴纳四金。此外,由于大一大二的大学生大多涉世未深,碰到问题也不敢声张。

  记者在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调查时发现,在这种用工荒背后,隐藏着违法利益链条。一些个人打着“代理企业招聘”的名义,在暑期或寒假招聘大学生到沿海缺工企业“顶岗”,而招聘代理从中抽取“人头费”。

  不少受访学生告诉记者,每到寒暑假前夕,校门口就会张贴各种招工广告,各种学生代理也很活跃。招工的都是各种类型的流水线企业,去向以广东和江浙沪为主。每年暑假,由大学生充当的代理人在学校招人,劳务公司负责接洽用工单位,进入企业后,代理和劳务公司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这就构成了“假期工”的运作链条。

  “用工单位一般支付给我们服务费,除去车费、体检费,我们每介绍一个人大概能得80元。我这次介绍100多名同学,一假期就能挣8000多元。”曾从事招聘代理的魏同学说。

  河南省劳动监察总队尚总队长说,目前高校内的所谓“招聘代理”由于无资质,这种个人中介介绍活动明显违法。另外,“招聘代理”经常存在相互“转让”学生的情况,以致经常产生纠纷。由于个人中介隐蔽性强,未注册,导致很多学生受骗后无法维权。另外,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对很多权利义务没有事先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也不知道如何维权。

  专家建议

  学生“假期工”应纳入相关部门管辖范围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位专家说,大学生勤工俭学这种工作方式处于学校和社会的交界间,相关部门据《劳动法》解释说,在校大学生校外进行的勤工俭学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予受理此类案件。

  他呼吁法律要把大学生这种假期工、短期工、临时工等纳入相关部门管辖范围内,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负责这方面的调解和仲裁。另外,高校应把勤工俭学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部分,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

  张国庆提醒说,大学生找兼职时,要通过学校或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在打工时,应要求签订“工作合同”,注明打工时间、期限,报酬标准,报酬支付日期,是否加班等内容。同时,注意保留工资卡、上岗卡、收据等相关证据,一旦受骗,要通过正常的渠道举证、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打工 被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